盘锦市大洼区:纪检监察建议书“利剑”直击病灶 深化标本兼治再监督
“我们在核查专案中,发现你单位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,这是向你单位提出的监察建议……”日前,盘锦市大洼区纪委监委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“辣味十足”的监察建议书,逐一列举存在的问题,提出整改建议,并要求该局在十五日内反馈建议办理情况。
“这份监察建议书直指目前我们的管理漏洞,让我们看到了薄弱环节,我们诚恳接受并按规定时限落实整改。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表示,收到监察建议书后,全局当即召开专题会议,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,并举一反三,第一时间对问题线索开展排摸,制定出台了投诉举报、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制度,做到用制度管长久。
这是大洼区用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“利器”,倒逼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弥补漏洞、健全机制、补齐短板、担当尽责的一个缩影。
为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、前瞻性和预见性,变被动为主动,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,区纪委监委始终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“监督挺在前”的重要手段,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,坚持“小题大做”,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,要求其明确整改方向,制定整改措施,推动问题整改到位。
为提高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,区纪委监委明确规定了使用建议书的情形、程序、内容等,并将规定纳入全员培训内容,推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更加精准,进一步强化“发出一份建议,解决一类问题,完善一批制度”的执纪审查效果。
为防止发生建议书“一发了之”、整改落实“点到为止”,区纪委监委建立“日常跟踪——限时反馈——责任追究”三大机制,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办,实行销号管理,对提出的建议敷衍应付,无正当理由不采取、不执行、不反馈落实情况或者落实不到位的,严肃追究责任,确保纪检监察建议“落地有声”。
“我们以一份建议书入手,对存在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第一时间发送纪检监察建议,为各职能部门、履职人员敲响‘预警钟’,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。”大洼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今年以来,全区共发出疫情防控、作风建设、执法审批、小微权力规范等方面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,提出监察建议37条,推动完善相关制度20余个。